一、弋江區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、檢察長陳幫峰違規收受禮品、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問題。2013年至2021年,陳幫峰多次收受私營企業主等人所送煙、茶等禮品折合共計17.2萬元以及價值23萬元的山水畫1幅;2014年至2019年,向私營企業主借用1輛汽車供自己使用,產生的車輛保險費用、違章費用由私營企業主支付。陳幫峰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。2022年5月,陳幫峰被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,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。
二、南陵縣發改委(糧食和物資儲備局)原黨委委員、副主任(副局長)曹彬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、禮金問題。2019年至2022年,曹彬先后在中秋、春節等重要節點,多次違規收受某糧食企業負責人所送煙酒、現金等禮品、禮金,折合共計1.88萬元。曹彬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。2022年7月,曹彬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,違紀所得予以收繳。
三、鳩江區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成員、副局長鮑崇軍等人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問題。2021年8月,鮑崇軍赴沈巷鎮查看黃莊村此前申請修建的通村路后,接受宴請并飲酒;2021年11月,鮑崇軍帶領下屬事業單位公路運輸管理所副所長湯道明、王濤對鳩江區“四好農村路”擴面延伸工程進行驗收,當晚共同接受工程施工單位安排的宴請并飲酒,致使一人酒后死亡。2022年1月和2月,鮑崇軍分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、免職處理,湯道明、王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。
四、繁昌區人民法院審委會專職委員孫武違規收受禮品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問題。2017年至2021年,孫武違規收受律師事務所等多家企業人員所送煙酒等禮品,折合共計2.13萬元。2008年至2021年,孫武多次違規接受律師、企業管理人員及案件當事人宴請。2022年10月,孫武受到黨內警告處分,違紀所得予以收繳。
來源:安徽紀檢監察網